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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債權資產處置公告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簡稱:我司)擬對擁有的海南維德投資有限公司、海南船長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2筆債權資產進行公開處置,現(xiàn)予以公告。
一、債權基本信息
(一)債權一。債權項目名稱:《收購重組海南開維集團對海南船長公司非金不良債權項目》;債務人:海南維德投資有限公司、海南船長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截止2025年6月30日,本項目重組債務10300.00萬元,重組寬限補償金3053.88萬元,違約后上浮的重組寬限補償金、違約金、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未豁免債務共計2846.35萬元,上述債權金額合計16200.23萬元。
| 債權一擔保措施 | |
| 抵押 | 1.海南船長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谑忻捞m區(qū)桂林洋開發(fā)區(qū)江東大道開維生態(tài)城·南海上院K-16#樓-1-2層等13套別墅(建筑面積合計4796.39㎡)及相對應的土地使用權。 2.海南船長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權證海口市國用(2016)第002066號(73235.52㎡)項下扣除已售別墅和公共設施對應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后的剩余土地使用權面積。 3.海南維德投資有限公司名下車位HK451083號等101處不動產(建筑面積7870.60㎡)及相對應的分攤土地使用權。 |
| 質押 | 1.浙江磐安海德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維德投資有限公司40%股權質押。 2.海南開維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維德投資有限公司27.1233%股權質押。 |
| 保證 | 1.海南開維集團有限公司、李黎明、朱曉寧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2.浙江磐安海德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在承諾提供的質物(海南船長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31.5714%股權)價值范圍內對本債權承擔賠償責任。
3.揚州海德地產有限公司在承諾提供的質物(海南船長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19.4591%股權)價值范圍內對本債權承擔賠償責任。 |
(二)債權二。債權項目名稱:《收購重組海南開維集團對海南開維海棠非金不良債權項目》;債務人:海南維德投資有限公司、海南船長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截止2025年6月30日,本項目重組債務4300.00萬元,重組寬限補償金542.51萬元,違約后上浮的重組寬限補償金、違約金、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未豁免債務共計2148.51萬元,上述債權金額合計:6991.02萬元。
| 債權二擔保措施 | |
| 抵押 | 1.海南船長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口市美蘭區(qū)桂林洋開發(fā)區(qū)江東大道開維生態(tài)城·南海上院K-16#樓-1-2層等13套房產(建筑面積合計4796.39㎡)及相對應的土地使用權(第二順位抵押)。 2.海南船長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權證??谑袊茫?016)第002066號(73235.52㎡)項下扣除已售別墅和公共設施對應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后的剩余土地使用權面積(第二順位抵押)。 3.海南船長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桂林洋開發(fā)區(qū)132932.74㎡土地使用權,土地證號:??谑袊茫?007)第007126號。 |
| 質押 | 浙江省東陽市海德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維德投資有限公司32.8767%股權質押。 |
| 保證 | 1.海南開維集團有限公司、李黎明、朱曉寧、海南開維海棠度假投資有限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2.浙江磐安海德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在承諾提供的質物(海南維德投資有限公司40%股權和海南船長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31.5714%股權)價值范圍內對本債權承擔賠償責任。 |
二、對交易對象和交易條件的要求
1.交易對象:國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員不得購買:國家公務員、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債務企業(yè)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yè)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yè)的其他關聯(lián)企業(yè);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
交易對象須通過我司對于關聯(lián)交易的相關審核,未通過關聯(lián)交易審核的,成交作廢。
2.交易條件:買受人/投資者信譽好,可按我司要求一次性支付轉讓價款,能夠接受債權資產存在的瑕疵及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交易資金來源合法。
三、擬處置方式
我司擬對上述2筆債權進行整體處置,具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開競價、公開拍賣等。
四、特別提示及聲明
1.以上處置債權資產信息僅供參考,最終以擬處置資產的相關協(xié)議、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調解書等有關法律文書確定為準,我司有權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對以上擬處置資產及其處置方式、交易對象要求、處置方案進行調整。
2.基準日債權總額數(shù)據(jù)為我司內部自行計算的數(shù)據(jù),實際金額依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內容和相關法律規(guī)定計算出的具體金額為準。
3.投資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確認公告中主債權及從權利的現(xiàn)狀、瑕疵、缺陷及風險,并自愿承擔由此引發(fā)的一切損失及不能獲得預期利益的后果。
4.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
五、公告期限: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公告期內受理投資者報名和對上述資產處置的有關異議和咨詢。
受理公示事項聯(lián)系人:徐先生、劉先生,電話:0898-66534278、0898-66722661。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蔣女士: 0898-66774868。
聯(lián)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龍昆北路53-1號。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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